建筑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职称) | |
文章作者 admin , 日期2017-07-05 16:04:28, 访问 207次 |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信息可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考试计划安排栏目中查询。
深圳市建筑工程、路桥工程、铁道交通工程、标准化工程专业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知识产权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执行以考代评的评审方式,深圳市建筑工程、路桥工程、铁道交通工程、标准化工程专业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知识产权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执行考评结合的评审方式。
凡属以考代评或考评结合专业的申报人员须先参加考试取得合格证书后,再按照职称评审工作文件的要求和程序申报评审。申报人在职称申报系统填报信息时,在“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成绩”中“合格证号码”栏目填报准考证号即可。
2015年起,不再发放合格证,而是在考试院官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同时会将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提供给各相关评委会,作为各评委会审核受理职称评审申报材料的依据。
深圳市建筑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第六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深圳市新材料行业协会。
受理范围:建筑材料专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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