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助做好2018年度广东省著名商标申请工作的通知 | |
文章作者 admin , 日期2018-03-12 11:39:48, 访问 28次 |
根据广东省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度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工作的通知》,协会协助开展2018年度广东省著名商标的认定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请条件
根据《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延续广东省著名商标,申请延续的商标应是2015年1月29日认定的广东省著名商标。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以通过广东省建筑材料行业协会官网(www. gbma. org)或广东商标网下载并使用著名商标申请录入程序,按照程序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形成数据文件,于5月1日前将书面材料提交所在地级以上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由其对申请人近三年商标使用及是否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情况出具监管意见,统一报送广东省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秘书处。
三、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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